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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批 10 家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 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获准设立

按照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 中心地方分中心建设安排,

在各地区申报的 基础上,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经研究,同意北京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等10家单位设立为第一批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 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。 

各地方分中心要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 信息收集与报送、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业 务指导、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培训与宣传、 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资源协调等方面切 实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,积极配合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建立资源共享、信息报送、协调联动和培训指导机制,及时总结经验做法,加强沟通交流,探索形成有效的业务运行模式。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持续加强对地方分 中心建设的工作指导,推动国家海外知识产 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加强对地方分中心建 设的全方位支持。

同时,也将依据国家海外 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对地方分中心 的业务考核结果,督促不合格的地方分中心 改进工作。限期不能改进或连续考核不合格 的,将取消设立资格。 

第一批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名单

 1.北京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

 2.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 

3.中国(浙江)知识产权保护中心

 4.安徽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

 5.湖北省知识产权发展中心 

6.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

 7.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 

8.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

 9.中国(宁波)知识产权保护中心 

10.中国(深圳)知识产权保护中心 

(来源:国家知识产权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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